
作者简介
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,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。 == 沿革 == 1949年11月1日,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办公。1950年1月,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了《最高人民法院试行组织条例》,条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、民事审判庭和办公厅、督导处、编纂处等单位。按照1954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》的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、民事审判庭和研究室、督导室、顾问室、办公厅等单位。1966年“文化大革命”爆发,最高人民法院受冲击,机构趋于瘫痪。1976年10月粉碎“四人帮”后,刑事审判庭、民事审判庭、办公厅等业务、行政单位逐步恢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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