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俊

丁俊(14世纪—15世纪),字秉存,江西南昌府丰城县沙湖人,明朝政治人物。 == 生平 == 丁俊是永乐十五年(1417年)丁酉科江西乡试举人,宣德二年(1427年)丁未科三甲第三十一名进士。八年(1433年)授湖广道监察御史,巡按福建,有清约风范,部属用膳只吃豆腐,人称“豆腐御史”,正统二年(1437年)被赵奎论劾曾把考核奸贪的福建按察司经历沈文铭更改按语为老疾,不能正当执法而下狱,三年(1438年)赎徒复官,明英宗下令吏部调部改用,八年(1443年)被揭发掩盖福建布政使司左参政颜泽赃罪,谪河南府推官,在任内去世,行李仅有衣服数袭。 == 家族 == 伯父丁维南,太仆寺丞;父丁维辰。从兄丁侃,建宁府教授。弟丁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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